我對私立科技大學通識教育的幾點看法:
一個教《憲法與人權》教師走進教室心境之另一篇章論述→社會正義與通識教育
一、台灣欲解決通識教育根本問題之應有的思考和方向
近幾年,在台灣有關通識教育相關議題的討論,猶如雨後春筍般展開。有的從通識教育的理念與理想入題,有的從如何培養通識素養著手,有的認為通識課程必需重新規劃,更有的則以通識教育運作實務提出看法。但,依筆者來看,我們的通識教育似乎少了些基礎且深沈的哲學思維,而這種基礎且深沈的哲學思維應該是什麼?它是否是我們通識教育之根本問題的所在?而這個問題的所在是否正足以凸顯通識教育本身是具有階級性格。依此推論,筆者認為通識教育,不僅是大學本身通識教育與追求通識教育發展之議題,更是人權與法律的議題。通識教育有賴人權概念和法律制度,才能真正有效解決通識教育問題。
須知,只要是追求民主憲政的國家,其憲法最核心的價值,就是人權議題至上,教育權作為人權議題的一部分,亦是憲法所重視的,憲法精神是追求教育之實質平等,反對任何形式平等造成教育階級複製。筆者依此精神出發,點出通識教育是具有階級性格的,並說明筆者何以認為通識教育是具有階級性格的,而且在現行教育體制下,反而更加強化了通識教育階級性格的複製,而這種階級性格的複製,正足以說明今日許多大學要落實通識教育所應注意的問題。
二、何以說通識教育具有階級性格?
首先,筆者先要試問一個問題,為什麼大學要開設通識課程,我的答案很
簡單,就是進入大學的學生被認為不夠通識(或稱不夠具備通識素養)。那麼,我再提問,國立大學的大一新生的通識素養如何?私立科技大學的大一新生的通識素養又如何?如果沒有太多疑異,兩者的通識素養應該相差頗大。同樣都是中華民國教育體制下生產出來的中學畢業生,為何有這麼大的落差?真的是他們之間聰明才智落差的結果?還是他們的父母親因素造成的?或如本文前述論及教育本身階級性格使然,加上教育制度的不公,以及政府不作為或作為而成了知識階級的幫兇所為?